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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學生》
本市學生在入學時(國小、國中或高中新生入學時),註冊組即會於【學籍管理】建立相關資料,系統亦會自動建立帳號,無須再行申請,且適用於轉學生或復學生等。
《教師/職員》
教師或職員至本市學校任職時,人事室即會於【人事資料管理】建立相關資料,並同步建立帳號,無須額外申請作業。
《家長》
家長帳號有(1)透過學生帳號及(2)導師直接建立等兩種申請方式,詳細步驟請參考家長帳號申請章節。
《志工》
志工帳號,需由輔導處透過【校園志工管理】建立相關資料。 備註:以上負責處室,依各校實際運作略有差異。
初次登入步驟可參閱校務行政系統網站帳號使用說明中的自訂帳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