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照顧班報名開始!!!12/31截止報名
發佈日期 :
2025-12-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2-1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4/12/31(三)放學前截止報名。
二、上課期間:115/2/23~115/06/29
三、放假:(一)2/27(五)和平紀念日調整放假
(二)4/3(五)兒童節調整放假
(三)4/6(一)清明節調整放假
(四)5/1(五)勞動節調整放假
(五)6/19(五)端午節放假
四、開班人數限制:每班25名額滿,無師資或未達15人的班別,將予以併班或退費不予開辦,若額滿則公開抽籤。
五、學生中途退出時,家長必須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退費時依教育局規定辦理。(4/2前申請,退已繳費用三分之二;5/15前申請,退已繳費用三分之一;5/16起申請,不予退費)。
六、參加課後班若未能於繳費期限內繳清全數費用,將視同放棄論。課後班午餐費比照學校午餐收費方式,開學後請持繳費單至代收地點繳費。
七、課後班放學時無導護人員,由家長接送或自行回家。黃昏班則請家長務必準時17:30-17:40(17:40前有值班人員)之間來校接回,惟17:40後仍聯繫不上家長來接者,需請家長自負學童安全之責,報名時請家長務必考量是否可配合放學時間準時接回。
備註:
一、有關前三類補助身分規定如下:
低收證明需為114年度社教機關核定有案,由各區公所核發證明。
身障生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內)」(粉紅卡)或經鑑輔會鑑定為身障生(黃卡)為主,經鑑輔會認定疑似生不納入。
原住民學生須於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中註記身分別。
二、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兩條件,並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
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 (含本府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少補助)或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家庭年收入所得證明,全戶收入低於60萬元。
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以上請附足以佐證之戶口名簿影本或謄本)、本府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少補助、父母身心障礙 (請檢附手冊影本)。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TFhAVSWXZ9rjMmP87
二、上課期間:115/2/23~115/06/29
三、放假:(一)2/27(五)和平紀念日調整放假
(二)4/3(五)兒童節調整放假
(三)4/6(一)清明節調整放假
(四)5/1(五)勞動節調整放假
(五)6/19(五)端午節放假
四、開班人數限制:每班25名額滿,無師資或未達15人的班別,將予以併班或退費不予開辦,若額滿則公開抽籤。
五、學生中途退出時,家長必須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退費時依教育局規定辦理。(4/2前申請,退已繳費用三分之二;5/15前申請,退已繳費用三分之一;5/16起申請,不予退費)。
六、參加課後班若未能於繳費期限內繳清全數費用,將視同放棄論。課後班午餐費比照學校午餐收費方式,開學後請持繳費單至代收地點繳費。
七、課後班放學時無導護人員,由家長接送或自行回家。黃昏班則請家長務必準時17:30-17:40(17:40前有值班人員)之間來校接回,惟17:40後仍聯繫不上家長來接者,需請家長自負學童安全之責,報名時請家長務必考量是否可配合放學時間準時接回。
備註:
一、有關前三類補助身分規定如下:
低收證明需為114年度社教機關核定有案,由各區公所核發證明。
身障生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內)」(粉紅卡)或經鑑輔會鑑定為身障生(黃卡)為主,經鑑輔會認定疑似生不納入。
原住民學生須於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中註記身分別。
二、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兩條件,並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
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 (含本府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少補助)或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家庭年收入所得證明,全戶收入低於60萬元。
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以上請附足以佐證之戶口名簿影本或謄本)、本府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少補助、父母身心障礙 (請檢附手冊影本)。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TFhAVSWXZ9rjMmP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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